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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特种证件制作中心2025-53机动车号牌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3587-2512GZG10805发布时间:2025-09-09浏览次数:114

项目概况

广东省特种证件制作中心2025-53机动车号牌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87-2512GZG10805

项目名称:广东省特种证件制作中心2025-53机动车号牌原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5,247,142.39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机动车号牌反光膜):

采购包预算金额:34,524,938.3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塑料制品

机动车号牌反光膜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4,524,938.39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2(机动车号牌用铝卷):

采购包预算金额:70,722,204.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铝材

机动车号牌用铝卷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70,722,204.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或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机动车号牌反光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合同金额4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70%预留给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1)投标人提供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
1)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
2)投标时由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若投标人提供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不得分包。
2)投标人提供货物由中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型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
1)投标人应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28%或以上。
2)接受分包的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3)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提交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
②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函中须填写全部货物制造商(包括中型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信息,若接受分包的企业属于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提供货物非中小微企业生产。
1)投标人应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40%或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70%)。
2)接受分包的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3)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提交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
②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函中须填写分包意向协议书中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信息,若接受分包的企业属于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2(机动车号牌用铝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合同金额4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70%预留给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1)投标人提供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
1)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
2)投标时由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若投标人提供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不得分包。
2)投标人提供货物由中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型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
1)投标人应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28%或以上。
2)接受分包的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3)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提交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
②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函中须填写全部货物制造商(包括中型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信息,若接受分包的企业属于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提供货物非中小微企业生产。
1)投标人应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40%或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70%)。
2)接受分包的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3)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提交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
②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函中须填写分包意向协议书中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信息,若接受分包的企业属于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机动车号牌反光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投标函》)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机动车号牌用铝卷)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投标函》)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9日至2025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9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5.样品要求:

1)投标人于2025年9月30日09时00分至2025年9月30日09时30分期间按要求提交样品到指定地点。

2)逾期送达的投标样品将不再接收。

3)提交样品地点:星空(中国)(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171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广东省特种证件制作中心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943号

联系方式:020-83923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星空(中国)

  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17楼1708

联系方式:020-83224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话:020-83224833

星空(中国)

2025年09月09日


广东省特种证件制作中心2025-53机动车号牌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5090902).zip

代理协议.pdf